[首例] 部落格分享歌曲被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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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在自己部落格分享音樂的網友們要注意了,以下的新聞報導,一定要注意。摘錄部份內容,有興趣的請點選新聞來源。

新聞來源: 自由電子報

〔記者劉志原、王珮華/台北報導〕全國百萬部落客注意,只要在部落格裡面放音樂檔,即使只是當成背景音樂或和網友分享、不提供下載也會吃上官司!

可易科罰金15萬 緩刑3年

一位二十二歲的孫姓高職生在無名網站自己的部落格中放音樂,被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刑五個月,可易科罰金台幣十五萬,法官認為他沒有營利行為也無前科,予緩刑三年,這是因為在部落格放音樂遭判刑首例。

新聞中提到該名網友在部落格中分享三百多首的音樂,不管幾首音樂,一首歌曲也是一樣,都可能讓你吃上官司。所以還在自動播放音樂的網友,可以考慮停掉音樂了。

其中一段內容,請注意。

IFPI秘書長李瑞斌說:「其實從去年到今年,我們平均每個月舉發的案例都有二、三十件,我們一直持續在做,只是大家沒報導而已!」

網路上的任何行為都會被記錄下來,所以請勿嘗試,以免惹來官司纏身。還是提醒大家,分享音樂不管幾首,通通都是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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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comments
  1. 呵呵,在網路也應該要遵守著作權法,畢竟是別人的創作,除非自己買斷版權 XD。

    有些事情,只能偷偷來吧 @_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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